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在济台胞感受中国非遗魅力 促两岸文化交流******
(新春走基层)在济台胞感受中国非遗魅力 促两岸文化交流
中新网济南2月3日电 (吕妍)“两岸一家 泉茶花香”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济台情深福兔闹元宵”活动2月3日在山东济南举行,在济台胞现场欣赏非遗表演,促两岸文化交流。
记者当天在现场看到,台胞、台生共同参观山东手造展示体验中心,了解中国非遗文化,观看元宵节相关的非遗表演,共同制作并品尝元宵,住济台胞代表进行了茶艺表演和茶文化讲解,现场还设置了非遗展示区,剪纸、“兔子王”等让台胞近距离领略非遗魅力。
“我们在现场进行茶艺展示,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国茶文化的交流。”济南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陈世伟说,2023年,两岸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交流都将掀开新篇章,尤其是两岸青年将持续推动交流交往。
济南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蓝芳柏表示,此次活动让台胞更深入地了解了山东手造文化、非遗文化。2023年,希望两岸交流能够持续扩大,两岸认识能持续加深,两岸一家亲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台籍大学生吴怡萍表示,她来自台湾高雄,是山东中医药大学的一名台籍研究生。在济学习期间,她充分感受到了大陆的繁荣昌盛、大陆同胞的团结友善。“感谢有关部门让在济两岸同胞能够欢聚一堂,共同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活动现场,济南市台港澳办主任韩永军宣布“两岸一家 泉茶花香”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启动,济南市台港澳办副主任徐蓓和历下区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区台办主任赵金霞为台胞台青泉城之家揭牌。
徐蓓表示,新的一年,济南将围绕“泉茶花香”四个版块开展系列交流活动,讲好千泉竞涌和文化传承的故事,打造济南特有的“泉茶文化”品牌,推动两岸花卉、沉香和墨香文化创意联结,不断扩大和深化两岸民间各领域交流合作,厚植精神纽带,增进同胞亲情。系列活动依托区县、贯穿全年,将成为该市继“济台情深‘泉’家幸福”之后的又一对台交流新品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