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奋进力量,书写时代篇章******
党员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上下关系,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推进经济发展,保证工作落实的中坚力量。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领头人”。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当肩负重任,能挑重担,争做令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培养较强的学习能力。只有不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才能提高政治素养,这是新时代村干部强化自身素质、做好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
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理论学习对指导工作实践的重要意义,带头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高度统一思想,不断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服务人民群众中去,贯彻到发展农村经济中去,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的统一,达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目的。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站在服务人民的第一线,村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学习,认清自己的责任,摆正自己的位置,勇于解剖自己,提高自己的素质,真心实意地尊重群众的意愿,充分发扬民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赢得群众信任拥护,才能凝聚奋进的力量,书写不负党、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新篇章。
张涵
原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徐鸣当庭认罪悔罪******
中新社北京1月5日电 (记者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徐鸣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1995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鸣利用担任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司外商投资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外资企业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副司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司长、综合司司长,重庆市委副秘书长,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经营审批、案件处理和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20万余元。
检方同时起诉指控称,2021年6月,徐鸣离职后利用原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承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人民币12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徐鸣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徐鸣生于1958年1月,安徽凤阳人,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1月,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热衷迷信活动”,并被指“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