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力挺”乡村振兴 山西省联社丰富帮扶举措******
中新网太原1月6日电 (范丽芳 李莉)6日,记者从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山西省联社”)获悉,根据规划,2023年,该单位将通过做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金融服务、增强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金融供给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根据其制订的2023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相关指导意见,山西省联社明确任务目标。
首先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人口合理信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并保持产业帮扶贷款合理增长。其次是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持续正增长;普惠型涉农贷款净增230亿元(其中普惠型农户贷款净增140亿元);有信贷需求且符合信贷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评级授信全覆盖。
此外,山西省联社还将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主题卡发卡量持续增长;乡村振兴“主办银行”实现全覆盖;金融综合服务站点净增50个,总量达到14468个;电子银行渠道乡村地区个人客户绑卡数新增130万户。
为实现上述目标,山西省联社将优先提供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加大重要农产品供给金融保障,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保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继续加大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加大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信贷投入,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金融支持,拓宽农业农村融资渠道;强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助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完)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